案例分析 某总公司关于新型防火装饰材料的招商洽谈
1992年9月,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某总公司到香港招商,带去一批对外招商项目,其中有一个项目是生产新型防火装饰材料的。某总公司将该项目带到香港的意图是想与外商共同创办该项目。中方主要提供该项目的生产技术、国内市场预测,如有可能将该项目的产品推入国际市场;同时还为该项目提供所需的原材料来源、劳动力、土地等。外商需要提供的主要是该项目的投入资金以及国际市场的开拓。经多个外商查看该项目的招商资料,其中一个外商公司表示对该项目很感兴趣,三番五次问及该项目的情况,相约隔日详细谈判了解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及有关合资事宜,中方某总公司慨然允诺。第二日该外商公司一行6人依约来到某总公司招商处,某总公司的招商主要负责领导及三个随同人员热情地接待了外商,双方初次洽谈正式开始。外方参加洽谈的人员组成是:公司负责项目和市场开拓的副总裁,两名工程技术人员,一名中国及东南亚市场部经理,一名律师,一名翻译;中方参加洽谈的人员组成是:某总公司副总经理,投资经营管理部经理,一名翻译,一名工作人员。谈判一开始,外商就谈及该种新型防火装饰材料有关的技术参数、工艺流程、技术设备的要求等问题。某总公司的招商洽谈人员马上就处于尴尬的境地,只能照实说负责该项目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没有来,有关的技术资料也没带来,只好下次再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洽谈有关方面的问题。紧接着外商又提出国内市场[问题,如国内市场上有哪些单位需要该种新型防火装饰材料,产品成本如何,预期的利润效益是如何算出来的,国内有没有同类型的产品,该产品的市场容虽有多大,一条生产线的年产量有多大等等。某总公司洽谈人员只能就该种新型防火装饰材料的生产成本、一条生产线的年产量等有关问题给予确切的答复,其他问题则无法给以确切或满意的答复。紧接着外商谈及我方具体的合作意向,某总公司只谈到该项目希望合资举办,中外方各占50%的股份;当外商进一步问及有没有具体的合作文件资料,某总公司回答说还没有。谈判就此结束,以后该外商再也没有问及该项目的有关事宜。
从以上招商洽谈的情况来看,某总公司在招商洽谈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:
(1)招商项目资料准备不充足,如没有对国内市场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,没有对该新型技术产品进行技术上的调查,技术资料不足。
(2)招商洽谈班子搭配不合理,项目技术负责人未能参加招商洽谈班子。
(3)招商项目的法律文件准备不充足,在某总公司到香港去招商前,就应将中外双方讨论的法律文件合同草稿准备好。
(4)某总公司参加洽谈的人员,在资料不足的情况下,又没有做好相关的心理准备。
(5)整个招商洽谈无策略而言,更没有了解外商的意图、目的。因此,这次招商洽谈是失败的。